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改辦)、農業農村局,市農科院、各相關企事業單位,局屬二級單位:
根據咸寧市職改辦《關于做好2024年度咸寧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咸職改辦〔2024〕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 2024年度全市農業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在咸農業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稱“用人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農業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以及在我市從事農業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
以下情形人員不得申報評審職稱:
(一)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不得申報。
(二)除按有關文件規定延遲退休人員以外,已退休人員和達到退休年齡人員不得申報。
(三)受到刑事處罰、政務處分、黨紀處分、行政處分等,刑期和處分期(含影響期)未滿的不得申報。
(四)記入全省或全市職稱失信黑名單,且仍在記錄期限的不得申報。
申報后發現上述情形的,審核不予通過;已有評審結果的,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二、申報評審條件
申報及評審條件、學歷及資歷要求參照《湖北省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鄂人社職管〔2020〕10號)文件執行。
三、申報渠道
1.國有企事業單位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由用人單位對照相應專業申報評審條件,進行審核、公示、推薦,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按崗申報,推薦人員參加職稱評審時填寫《2024年度咸寧市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附件1)。
2.民營企業農業專業技術人員,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在地自愿參加職稱評審,不受戶籍、檔案等制約,原則上均由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企業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
3.民營企業勞務派遣人員及其他非正式員工農業專業技術人員可由勞務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機構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
4.自由職業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由人事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程序。
5.中央、省在咸等單位需委托我市代為評審的,按《湖北省職稱評委會管理暫行辦法》(鄂人社規〔2021〕4號)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四、申報及審核時間安排
1.個人網上申報(10月23日至11月13日)。通過湖北省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系統網址http://59.175.218.201:8502)進行申報。網上審核通過后再報送紙質材料。申報人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登錄湖北省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實名注冊后,如實填報個人學歷、從業經歷、現崗位情況和任現職以來業績成果,簽訂誠信承諾書(附件3),對本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用人單位審核。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按崗申報,推薦人員參加職稱評審時填寫《2024年度咸寧市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附件1)。所有證書均需上傳原件的掃描件,所有業績材料均需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審核,簽署“真實有效”意見,審核人簽字,單位蓋章。申報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申報或材料提交不全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由個人承擔相應責任。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參評資格或撤銷任職資格,并記入全省、全市職稱失信黑名單。
2.用人單位網上審核(10月23至11月14日)。嚴格用人單位推薦首審負責制,用人單位對推薦程序及申報人員學歷、工作崗位、工作經歷、業績材料等負審核主體責任。用人單位推薦程序應公開透明,推薦結果(包括個人業績材料)須在單位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格式見附件4)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出具《公示推薦證明》(公示格式見附件5)后,用人單位登錄湖北省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對申報人員的個人信息及業績材料進行網上審核,并出具“申報人員工作崗位符合本專業申報條件規定,個人信息和業績材料已經審核,均真實有效,同意上報”的推薦意見,并推送到同級主管部門審核。民營企業農業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均由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企業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民營企業勞務派遣人員及其他非正式員工農業專業技術人員可由勞務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機構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自由職業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由人事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程序。公示環節是推薦單位必經程序,凡推薦(用人)單位未按要求公示的,出現問題實行倒查追責。
3.行業主管部門和縣市區職改辦網上審核(11月14日至11月20日)。各地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社(職改)部門,對所屬單位推薦過程進行監管,登錄湖北省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對申報人員學歷、工作崗位、工作經歷等基本條件及破格、轉評、事業單位崗位空缺、“雙肩挑”人員的相關手續、勞動關系等進行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告知。市人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按照管理權限重點負責市本級事業單位崗位空缺、“雙肩挑”人員的相關手續等復審工作。
4.市農業專業技術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網上審核(11月20日至12月2日)。市農業專業技術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登錄湖北省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重點審核申報人員學歷、資歷、破格、轉評、事業單位崗位空缺、“雙肩挑”人員的相關手續、勞動關系(核查近一年社保費繳費憑證和勞動合同、聘任合同)等,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的申報材料、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告知。市職改辦對市農業專業技術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核情況進行抽查。
網上審核通過后的紙質材料報送時間:2024年12月3日至12月6日。紙質材料由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市直相關單位、民營企業用人單位(民營企業農業專業技術人員)、人事代理機構(自由職業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等統一報送,不接收個人單獨報送。紙質材料報送地點:咸寧市淦河大道1號咸寧市農業農村局(311室)。聯系人:劉欣、鐘灣,聯系電話:0715-8202809。各單位在上報評審材料時應同時上報經單位核實的《2024年度咸寧市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花名冊》(附件2)一式2份及電子文本。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強化審核監督職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在職稱申報、推薦、公示、審核等環節中實行責任追究制,推薦單位是申報材料的第一責任人,要對網絡數據和紙質材料填寫的規范性、真實性負責。要嚴把推薦關、審核關,按照規范進行審核蓋章,因審核不嚴影響評審的,相關責任由審核單位承擔;各地農業農村局對推薦、申報的程序進行監督管理,并對申報資格進行審核把關;各地人社(職改)部門要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監督管理。申報人所有工作業績、表彰獎勵、科研成果、課題研究、論文發表、學術成果等均應是獲得現有職稱后所取得的。
(二)建立倒查追責機制。農業系列職稱申報評審實行評前擬評對象和評審結果雙公示制度,即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經市農業專業技術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和市職改辦抽查審核通過后,在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網站上進行評前公示;評審結果在市農業農村局、市人社局網站上公示。凡在申報時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3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職稱評審,對已取得的任職資格予以撤銷;對在推薦、申報過程中審核不嚴或幫助申報者弄虛作假的單位或個人,將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各級人社(職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要認真履職盡責,加強職稱政策和系統操作知識學習,積極為服務對象做好政策解讀、系統操作咨詢等工作,注意收集整理申報過程中普遍反映的問題,逐級反饋,不得簡單推諉。各用人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職改部門,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審核或未正確完成網上審核,造成一定后果或影響評審期限的,將責任倒查,并依紀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做好信訪核查。各用人單位及各地人社(職改)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評委會辦公室,要高度重視職稱信訪工作,對各類職稱信訪件按程序認真核查,核查時應堅持實事求是原則,由評委會辦公室在規定時限內逐級核查到位,并將核查時間、核查人員、核查方式、核查過程、結論性意見及處理意見(包括申報人員和審核推薦人員)等內容形成核查報告并附詳實的佐證材料,按管理權限在評審前7個工作日報送人社(職改)部門。對在信訪核查和處理過程中敷衍塞責、欺上瞞下的,一經查實,將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四)繳費說明。根據省財政廳、省人事廳鄂財綜發〔2013〕12號文件規定,中級職稱評審費標準為150元/人,初級職稱評審費標準為60元/人。報送材料時在咸寧市農業農村局繳款(每個單位附上繳費人員明細)。
附件:1.2024年度咸寧市事業單位中級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
??????2.2024年度咸寧市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花名冊
??????3.誠信承諾書
??????4.關于××同志申報××職務任職資格的公示
??????5.公示推薦證明
??????6.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裝訂目錄
??????????附件1-6 .doc
??????????????????????????????????????????咸寧市農業專業技術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