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1337637/2023-22060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農業、畜牧業、漁業 發文單位: 咸寧市農業農村局
名 稱: 咸寧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發布日期: 2023年07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目 錄
第一部分 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主要工作任務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情況及說明
(一)預算收支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三)“三公”經費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預算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五)國有資產占用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七)2023年部門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一)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行政執法相關方針政策;指導全市農業執法體系建設,開展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承擔漁政監察、動物衛生監督、畜禽屠宰監管、農產品質量監督(含鮮果、茶葉、蠶桑、中藥材等經濟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質量監管、農機安全監督、漁機漁具漁業水域生態保護、漁業安全生產、農村能源監督以及獸藥、農藥、肥料、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方面的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承擔農業領域市場執法監督指導、協調跨區域執法和重大案件查處;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2023年納入財政部門預算的編制數31人,在職人員27人,其中:管理人員8人、專業技術13人,工勤人員3人,以錢養事3人。納入預算管理的退休人員19人。
第二部分 2023年主要工作任務
1、計劃全年在全市范圍內開展4次農資經營門店專項執法監督檢查,加強與農安科對接,聯合對種植業生產基地開展執法監督檢查,發現違法線索。計劃在農資經營領域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各辦理一個案件。
2、聯合畜牧檢測中心對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開展肉品質量安全抽檢(上下半年各一次);定期和不定期開展執法檢查,重點檢查企業非洲豬瘟自檢制度和官方獸醫派駐制度落實情況,以及安全生產工作。
3、在嘉魚、赤壁、通山、咸安四大禁捕水域開展4次聯合執法行動,積極與公安、市場監督、交通、媒體等各部門互相配合,依法打擊長江流域重點流域重點水域各類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重拳打擊“電毒炸”“絕戶網”等嚴重破壞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的非法捕撈行為。聯合畜牧局、市場監督部門在各縣、市(區)開展2次漁具店、魚藥店的檢查行動。
4、加大農機執法辦案力度,確保突破全市農機領域行政處罰案件“零辦案”局面;督導縣市區依法依規查處農村村民亂占農村宅基地建住宅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未審先批、批小建大、批東建西、騙取批準占用宅基地等違法行為;聯合開展一次農村能源領域專項檢查,重點查處擅自推廣未通過論證評估的農村可再生能源新技術、設計和施工方案方案未經審核擅自開工建設、聘用未獲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農村可再生能源工程施工、設備安裝以及維修服務的違規行為。
5、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推進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突出耕地在現代農業發展中的基礎地位,切實做好全市耕地質量保護與化肥減量增效工作。
6、加強農作物病蟲預測預報與防治,大力推進統防統治與綠色防控發展,推動農藥減量增效、遏制病蟲危害,發揮抗災保豐收堡壘作用,切實減輕為害損失,確保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生態環境安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情況及說明
(一)財政撥款預算收支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2023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額為670.09萬元,比上年減少51.19萬元,下降7.0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70.09萬元。減少主要原因:2022退休一名職工,調出一名職工,相應收入減少。
2023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670.09萬元,比上年減少51.19萬元,下降7.0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70.09萬元。減少主要原因:2022退休一名職工,調出一名職工,相應支出減少。
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為0。
(二)事業運行經費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2023年事業運行經費預算42.04萬元,其中:辦公費0.8萬元、印刷費0.8萬元、郵電費0.65萬元、差旅費0.2萬元、培訓費0.05萬元、公務接待費2.7萬元、勞務費0.63萬元、委托業務費2萬元、工會經費6.33萬元、福利費7.9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4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6.3萬元。占預算總額的6.27%,比上年減少6.93萬元,下降16.4%。下降原因:2022年退休一名職工,調出兩名職工,
(三)“三公”經費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10.9萬元,占預算總額的1.6%,比上年減少0.46萬元,減少4%。減少原因:經費壓縮。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2萬元,比上年減少0.36萬元,減少4.2%。減少原因:經費壓縮。
公務接待費2.7萬元,比上年減少0.1元,減少3.5%。減少原因:經費壓縮。
(四)政府采購預算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咸寧市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有關規定,切實做到“應編盡編,應采盡采”。2023年,我單位政府采購預算80.7萬元,其中貨物類38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42.7萬元。比上年增加46.51萬元,增加57.6%。增加原因:業務量增加,辦公用品及電腦耗材需求增加;2022年新增無人機、執法艇、執法用車各1臺,日常運行維護需求增大。
(五)國有資產占用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保有車輛共有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套。較2022年初增加1臺執法用車,1臺無人機,1臺執法工作艇。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3年部門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部門預算績效開展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120萬元,各項目均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要求,開展績效目標編制及評審、績效監控、績效評價等工作,并關注項目目標與預算內容、工作計劃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學合理、規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評價的指標體系。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專項補助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級財政部門交辦任務相應安排的資金。
(三)上年結余(轉):指上年度結余轉入經費。
(四)一般公共服務(類)行政運行(項):指XX部門機關及所屬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務(類)一般行政管理(項):指XX部門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科研、監督檢查、項目評審等項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務(類)機關服務(項):指XX部門機關用于辦公樓日常維修維護等后勤保障服務的項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