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1337637/2021-09755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農業、畜牧業、漁業 發文單位: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名 稱: 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加強春耕備耕期間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1年03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1-03-05 16:46:41
各市、州、縣(區)農業農村(農機)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21〕1號)和《全省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決策部署,結合當前春耕農忙作業生產,保障全省農機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
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春耕期間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認真落實農機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原則上,安全生產工作隨農機監理機構轉隸而轉移,安全生產責任隨職能劃轉而劃分。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嚴查嚴管,切實壓實農機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機大戶等生產經營者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
二、加強農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各地要充分利用網絡、廣播電視、微信短信等平臺,大力宣傳農機安全法律法規和操作維修知識;要以農機專業合作社為重要依托,開展農機事故警示教育,組織農機手開展現場培訓,引導機手做好機具檢修和保養工作,確保農機手和農機具以良好的技術狀態投入春季農業生產;要強化駕駛員培訓與考試,拓寬培訓渠道,規范考試程序,嚴格考試標準,切實提高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
三、加強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
各地要切實加強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力量,制定實施方案;要嚴格執行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安全技術檢驗規范,重點加強對制動、轉向、燈光、反光標識和防護裝置等安全關鍵部位的檢查,同時將檢驗結果錄入農機安全監理信息系統;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實施拖拉機“亮尾工程”,拖拉機運輸機組應燈光齊全并粘貼反光標識,鼓勵其他上道路行駛的農業機械粘貼反光標識或插掛反光警示旗;要結合本地實際,創新農機安全技術檢驗方式和途徑,積極探索由鄉鎮承擔安全檢驗、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推進就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提高農機檢驗率。
四、加強農機安全生產執法檢查
各地要切實加強農機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組織執法人員深入農田、場院和農機合作社等場所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要主動作為,建立健全同公安、應急聯合執法常態機制,開展以變型拖拉機為重點的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要不定期在城鄉結合部以及通往農田、建筑工地、農貿市場等的主要路段設卡排查,嚴厲打擊拖拉機無牌、假牌、套牌、逾期未檢驗及其駕駛人無證駕駛、酒后駕駛、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
五、做好農機安全生產應急值守
各地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24小時值班和負責人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確保電話暢通,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嚴格落實農機事故統計信息逐級上報和聯網直報制度,嚴禁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農機事故。
聯系人:廳農機化管理處 胡煒 027-87664490,省農機安全監理總站 付海龍,027-52233753。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