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1337637/2021-34240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農業、畜牧業、漁業 發文單位: 咸寧市農業農村局
名 稱: 關于對市五屆政協五次會議第103號提案的答復 發布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1-10-15
金華、熊璇、袁宏安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打造百億赤壁青磚茶產業的建議》已收悉,建議中肯也很符合實際,感謝您對咸寧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關心和支持,我局結合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供銷社、市總工會、市扶貧辦、赤壁市人民政府相關答復,現綜合答復如下:
1、加大政策財政扶持力度。一是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出臺《咸寧市重大產業、重大項目、重大事項推進實施方案》,茶產業作為重大產業之一,實行“一名市領導、一個牽頭部門、一個工作專班、一套協調機制、一筆專項經費、一定五年”抓落實,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徐小兵任組長的茶產業發展領導小組,推動做大做強茶產業。二是財政支持。市財政設立科技創新和技改專項,2021年度安排專項資金2500萬元,用于企業提高工藝技術水平、設備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安排了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銜接資金5000萬元,用于支持包括茶產業在內的農業產業獎補。三是金融支持。2021年湖北出臺《關于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意見》,明確重點打造茶葉等10個產業鏈。我市正在組織成立咸寧市青磚茶產業鏈金融鏈長制,由人行咸寧中心支行行長任組長,重點為青磚茶產業鏈核心企業和上下游茶農、茶企、茶商、茶旅等小微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
2、推動動赤壁青磚茶公共品牌建設。積極推動赤壁、咸安、崇陽三地磚茶企業簽署了《關于在全市推廣使用“赤壁青磚茶”公共品牌倡議書》。6月4日發布了“赤壁青磚茶”區域公共品牌標準、準入流程。首批授予羊樓洞茶業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趙李橋茶廠有限責任公司、湖北省赤壁趙李橋茶業有限公司、湖北省洞莊茶業有限公司、赤壁市大德和茶業有限責任公司、咸寧市柏莊茶業有限公司、咸寧市三山川茶業有限公司、咸寧市咸安區生甡川磚茶廠、湖北一盅春茶業有限公司、湖北力沃茶業有限公司10家赤壁青磚茶品牌聯盟標識和LOGO。10家企業聯盟各拿出一個主打產品,推出了一款公共品牌產品——茶日歷(茶日歷分為春、夏、秋、冬四款共365天,每天1小包青磚茶)。制定青磚茶標準體系。聯合省標準化與質量研究院制定茶葉標準體系。目前已發布了《赤壁青磚茶》、《赤壁青磚茶機械采摘技術規程》、《青磚茶倉儲管理規范》等7個團體標準。
3、開展赤壁青磚茶“六進”活動。制定了《關于開展赤壁青磚茶“六進”活動方案》,推動赤壁青磚茶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超市、進酒店、進企業,重點推動市內各預算單位采購赤壁青磚茶作為公務用茶、推動各地各單位工會在職工集體福利物資中采購赤壁青磚茶(公務用茶按人均200元的標準、工會福利按人均300元標準),目前方案正在第二輪征求意見。7月9日,開展赤壁青磚茶進機關品鑒試點行動,已首批進駐21家市直單位。在進駐的單位中開展“六個一”行動,即“一臺煮茶機、一批茶具(煮茶壺和小茶杯)、一批赤壁青磚茶產品(6盒茶日歷)、一份青磚茶飲用手冊、一份調查卡片、一名赤壁青磚茶推廣大使”。接下來,將按照進機關“六個一”模式,推進青磚茶進社區、進學校、進超市、進酒店、進企業。
將咸寧市供銷社在趙李橋茶廠的股份劃撥或適當價格轉讓給赤壁茶發集團”,此項提案市供銷社不予支持。一是不符合有關法律程序。湖北省趙李橋茶廠有限責任公司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經營主體,是股份合作制公司,股權轉讓是市場行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保護。《公司法》第三章第七十一條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將咸寧市供銷社在趙李橋茶廠的股份劃撥或適當價格轉讓給赤壁茶發集團,既未經過股東會表決,又不符合法律程序,屬于地方政府過多干預企業的市場經營活動行為。二是不符合有關政策要求。市供銷社所持湖北省趙李橋茶廠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屬于供銷社社有資產收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意見》(鄂發〔2015〕8號)、《中共咸寧市委 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意見》(咸發〔2016〕8號)等文件均明確指出,“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社有資產完整性,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違法違規平調、侵占供銷合作社財產,不得將社有資產納入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范圍,不得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系”。
咸寧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