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源 :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解讀單位: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發布日期: 2019年10月23日 解讀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稱: 關于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解讀 解讀類型: 部門解讀
問:制定出臺《指導意見》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問題,解決好“三農”問題始終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業保險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農業保險一定要搞好,財政要支持農民參加保險。李克強總理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討論農業保險有關問題,推動開展農業大災保險試點。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要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
作為傳統的農業大國,我們要發展現代農業,就必須解決農業生產面臨的自然災害和市場價格波動風險,這離不開國家層面的有力支持。從國際規則看,我國目前實施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總體上屬于世貿組織“綠箱”措施,具有較大發展空間。從國內實踐看,發展農業保險可以促使政府救災由“行政決策”“政府管理”向“市場契約”“保險理賠”轉變,為保障糧食生產、維護農民利益增添新的“抓手”。目前,通過各方的協同推進,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農業保險國家,用十幾年時間走過了美國近百年的發展歷程,成績有目共睹。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與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相比,與農戶風險保障需求相比,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我國農業保險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農業保險保障水平仍以種子、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為主,保生產成本剛起步,與發達國家保農民收入相比,保障的總體水平仍然偏低。保險產品供給、保險機構服務與農業現代化和鄉村振興的需求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我們必須認清不足、正視差距,加快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
為此,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應急部、稅務總局、氣象局、銀保監會、林草局等12個部門和單位,在深入研討和調研的基礎上,立足完善現代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夯實農業保險這塊防范農業生產經營風險的重要基石,以服務現代農業發展、促進鄉村振興、改進農村社會治理、保障農民收益為目標,形成了《指導意見》送審稿,并報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同意。
問:出臺《指導意見》對推進農業保險改革發展有何重要意義?
答:《指導意見》從頂層設計上明確了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保障措施等,是在新的歷史時期推動我國農業保險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是今后一段時期開展農業保險工作的根本遵循。一是首次明確了農業保險的政策性屬性。此前,社會各界對財政補貼型險種是否屬于政策性業務具有一定爭議。此次《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農業保險作為分散農業生產經營風險的重要手段,對推進現代農業發展、促進鄉村產業振興、改進農村社會治理、保障農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這賦予了農業保險明確的政策目標,要求其承擔一定政策職能,同時明確提出“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改革試點”。二是拓展了農業保險的內涵和外延。在目前農業保險涵蓋種植業、養殖業和林業的基礎上,《指導意見》提出進一步拓寬農業保險服務領域,探索開展一攬子綜合險,將農業生產設施設備、農民短期意外險等一并納入農業保險服務范圍,滿足農戶多元化的風險保障需求。同時鼓勵探索開展“農業保險+”,加強農業保險賠付資金與政府救災資金的協同運用,推進農業保險與信貸、擔保、期貨(權)等金融工具聯動。三是突出強調了提質增效、轉型升級的要求。《指導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提出了一系列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創新性舉措。根據《指導意見》要求,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目標更加明確,頂層設計更加統一,財政支持更加有力,地方責任更加清晰,基礎設施更加完善,管理要求更加嚴格。同時,《指導意見》在提高農業保險服務能力、優化農業保險運行機制、加強農業保險基礎設施建設、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等方面都進行了部署安排。以《指導意見》出臺為標志,我國農業保險進入了高質量發展的新時期。
問:《指導意見》提出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答:近年來,財政部不斷加大對農業保險支持力度。2018年,中央財政撥付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199億元,為1.95億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3.46萬億元,補貼資金放大174倍。目前,我國已建成基層農業保險服務網點40萬個,基層服務人員近50萬人,基本覆蓋所有縣級行政區域、95%以上的鄉鎮和50%的行政村,農業保險深度(保費/第一產業增加值)約0.88%、農業保險密度(保費/農業從業人口)約286元/人,農業保險在金融服務“三農”中居領先地位。在此基礎上,《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到2022年,稻谷、小麥、玉米3大主糧作物農業保險覆蓋率達到70%以上,收入保險成為我國農業保險的重要險種,農業保險深度達到1%,農業保險密度達到500元/人。到2030年,農業保險持續提質增效、轉型升級,總體發展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實現補貼有效率、產業有保障、農民得實惠、機構可持續的多贏格局。
要實現上述目標,2022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需達到840億元,相當于年均增長10%以上,這一目標基本符合我國農業保險發展規律,且具有一定挑戰性,經過努力預計可如期實現。
問:《指導意見》在加強頂層設計方面有何創新?
答:開展農業保險工作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協同推進,但在具體工作中一直未明確牽頭部門,這導致中央和地方在推動農業保險工作過程中,難以形成部門合力,也影響了農業保險工作的實際效果。為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加大協同推進力度,考慮到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的80%來源于各級財政補貼,《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財政部會同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林草局等部門成立農業保險工作小組,統籌規劃、協同推進農業保險工作,并對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要求各省(區、市)參照中央做法,成立由財政部門牽頭的農業保險工作小組,統籌推進當地農業保險工作。這有利于更好地統籌各方資源,進一步壓實財政職責,協調農業保險供給和需求,通過上下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真正把《指導意見》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問:《指導意見》在切實提升農民獲得感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農民獲得感是體現農業保險發展質量的關鍵指標,農業保險的發展質量高不高主要看農民獲得感強不強。目前,農戶尤其是規模經營戶日益增長的風險保障需求還難以得到有效滿足,保費繳納動態調整和無賠款優待尚未得到很好落實,獲得賠款不足額、不及時等問題時有發生。為切實提高農業保險發展質量,落實各項便民惠民舉措,《指導意見》將提升農民獲得感貫穿始終,給出了一系列的解決方案和措施,提出了具有很強操作性的思路和辦法。《指導意見》指導思想即落腳在“更好滿足‘三農’領域日益增長的風險保障需求”,基本原則對可能侵害農民利益的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保障措施中既有“提高農業保險服務能力”等總體要求,又有“五公開、兩到戶”等具體部署。可以說,提升農民獲得感是《指導意見》的出發點,是《指導意見》的核心,是今后各部門推進農業保險工作的主要著力點,是評價各方工作成效的關鍵因素。
問:《指導意見》在完善農業保險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有何考慮?
答: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發展仍處于初期階段,基礎設施建設難以滿足高質量發展的需要,信息化水平與提質增效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涉農數據共享整合有限,風險區劃和費率調整機制不夠健全,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難以從根本上解決。為此,《指導意見》把基礎設施建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以信息化推動提升農業保險發展水平,相關要求至少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完善農業保險條款和費率擬訂機制,構建全國農業生產風險地圖,實現基于地區風險的差異化定價。二是加強農業保險信息共享,實現動態掌握參保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相關情況,從源頭上防止弄虛作假和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等行為。三是優化保險機構布局,加強對保險機構的規范管理,建立以服務能力為導向的保險機構招投標和動態考評制度。四是完善風險防范機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類風險。需要強調的是,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成立中國農業再保險公司,擬將其作為加強農業保險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抓手和承載主體。
問:財政部近期對貫徹落實《指導意見》有哪些具體安排?
答:貫徹落實好《指導意見》,是財政部門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財政部門將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勇于擔當、主動作為,推動我國農業保險向更高水平發展,為農民收入穩定增長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統籌協調,牽好頭、負好責。按照《指導意見》部署,會同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林草局等部門,抓緊成立農業保險工作小組,統籌規劃、協同推進農業保險工作。同時,以上率下,指導督促地方參照中央做法,盡快成立地方農業保險工作小組,壓實地方財政職責,確保黨和政府支持的惠農政策落到實處、見到實效。二是謀篇布局,完善各項制度。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做好中國農業再保險公司組建各項工作,進一步提升農業保險信息化水平。出臺全國統一的農業保險招投標管理辦法,規范保險機構管理,督促農業保險機構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績效評價制度,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深化以績效為導向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制度改革。三是開拓進取,加大資金支持。中央財政將在優化存量、擴大增量、提升效益上狠下功夫。按照“擴面、增品、提標”的要求,及時足額安排資金,確保現行農業保險政策實現“愿保盡保”。在此基礎上,擴大農業大災保險試點范圍,逐步實現產糧大縣全覆蓋,研究擴大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的以獎代補政策,支持地方特色險種發展,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在服務農民增收、助力脫貧攻堅中的重要作用,確保農民旱澇保收、年年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