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7637/2019-1890016 文       號 : 咸政辦發〔2018〕28號
主題分類: 農業、畜牧業、漁業 發文單位: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名       稱: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18年07月06日
有效性: 失效 發文日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寧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進全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促進畜牧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堅持“整縣推進、重點突破、分類指導、多元投入”原則,制定種養循環發展規劃,突出生豬、家禽、肉牛三大畜種,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因地制宜推廣經濟適用的資源化利用模式,做到可持續運行;建立企業投入為主、政府適當支持、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的運營機制,培育和壯大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市場主體。
到2020年前,建立科學規范、權責清晰、約束有力的資源化利用制度,形成種養循環發展機制。全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提前一年達到100%。
二、工作重點
(一)嚴格落實畜禽養殖環評制度,完善畜禽養殖污染監管。依法依規對畜禽規模養殖相關規劃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新建或改擴建畜禽規模養殖場應突出資源化還田利用,配套與養殖規模和處理工藝相適應的消納用地,配備必要的糞污收集、貯存、處理、運輸、利用設施,并依法進行環評登記或環境影響評價。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執法能力建設,確保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關閉或搬遷成果以及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正常運行。(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農業局)
(二)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規模養殖場主體責任制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咸寧高新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負總責,要結合本地實際,依法明確部門職責,細化任務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強化日常監管,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畜禽規模養殖場是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主體,要根據養殖規模,按照“一場一策一方案”要求,建設與之相應的收集、貯存、處理設施并保證其正常運行。委托第三方進行處理利用的,要簽訂協議,明確相互責任,確保資源化利用到位。(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三)凈化畜禽養殖空氣環境,加快畜牧業轉型升級。以畜禽規模養殖場為單元,美化環境,鼓勵建設花園式場區,大力發展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推行規模養殖場精細化管理,提升集約化、自動化、現代化養殖水平,推動畜牧業生產方式轉變。從防止臭氣產生和抑制臭氣擴散兩個方面入手,對場區及周邊臭氣采取技術性處理措施(見附件1:畜禽養殖場(小區)臭氣處理技術)。(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四)深入推進畜牧業綠色發展,構建種養循環發展機制。各縣(市、區)、咸寧高新區要完善政策和技術支撐體系,引導建立糧飼統籌、農牧結合、種養一體的綠色發展循環鏈。支持第三方處理機構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發揮專業、技術優勢,走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之路,推動建立有機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網絡體系,構建可持續的商業運行機制。調動社會資本積極性,支持在田間地頭配套建設管網和儲糞(液)池等方式,解決糞肥還田“最后一公里”問題。養殖場畜禽糞便貯存設施要做到防雨、防滲、防溢,確保污染物不外排。建設干濕分離,雨水明溝排放、污水暗溝輸送的雨污分流收集設施和糞便輸運系統,做到畜禽糞肥全量化利用。同時,因地制宜推廣一批種養結合的典型模式(見附件2:畜禽養殖場糞污治理典型模式)。2018年底前全市須完成既定的30個畜牧業綠色發展示范點建設,其中,赤壁市、通城縣、崇陽縣、通山縣各5個,咸安區和嘉魚縣各4個,咸寧高新區2個,以點帶面,穩步開展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整市推進工作。(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
三、工作步驟
(一)2018年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工作全面開展。通城、崇陽作為生豬調出大縣要率先突破,力爭實現資源化利用工作全覆蓋。全市禁養區在鞏固關閉或搬遷成果的基礎上,畜禽養殖場禁止排污,并全部實施畜禽糞肥資源化利用;限養區和適養區畜禽養殖場糞污須經無害化處理并采取達標限排措施,創造條件進行資源化還田利用。
(二)2019年為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攻堅年。咸寧高新區、赤壁市、通山縣、咸安區、嘉魚縣力爭基本完成總目標。所有大型規模養殖場畜禽糞便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均達到100%。
(三)2020年為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收尾年。全市要全面通過驗收合格,并對先期通過驗收合格的開展回頭看,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實現資源化利用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
四、保障措施
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7〕101號)要求,加強財稅政策支持,統籌解決用地用電問題,建立績效評價考核制度,注重宣傳引導,形成工作合力,確保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附件1
畜禽養殖場(小區)臭氣處理技術
畜禽養殖場區及周邊臭氣處理措施:
一、防止臭氣產生的措施。如在日糧中添加合成氨基酸;或在日糧中增加非淀粉多糖的量;或在日糧中應用益生素、酶制劑、酸化劑、沸石等有效飼料添加劑;或在日糧中添加乳酸菌類、酵母菌類、光合細菌類、發酵用的絲狀菌類、革蘭氏陽性放線菌類等微生物添加劑。
二、抑制臭氣擴散的措施。一是采取化學中和除臭法,即在畜禽舍墊料中撒一層過磷酸鈣,降低氨氣濃度;利用過氧化氫、高錳酸鉀、硫酸銅、乙酸等物質,通過殺菌消毒,達到抑制和降低畜禽舍內有害氣體的產生;或用4%硫酸銅和適量熟石灰混在墊料中,或用2%的苯甲酸、2%乙酸噴灑墊料,以起到除臭作用;二是酸化劑除臭法,即在堆肥中添加20%的氧化鈣,減少10%的氨揮發;或在堆肥中使用11%的蔗糖,使氨的揮發減少98%;或在糞便中添加植物乳桿菌和葡萄糖復合,使氨的揮發減少50%;或在禽類糞便中添加硫酸鋁,減少99%的氨揮發量。
附件2
畜禽養殖場糞污治理典型模式
種養結合的典型模式,各地因地制宜落實。
一、干清糞+糞便直接農業利用+污水厭氧+好氧+深度處理模式。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采取干清糞、糞便農業利用、污水進行厭氧-好氧-深度處理達標排放,出水全部利用。
二、干清糞+糞便生產有機肥+污水厭氧+好氧+深度處理模式。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采取干清糞、糞便生產有機肥、污水進行厭氧-好氧-深度處理達標排放,出水全部利用,且配備了在線監測或視頻監控設備并聯網。
三、干清糞+糞便生產沼氣+污水厭氧+好氧+深度處理模式。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建設治污設施,無污水排放口,所生產的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有機肥、沼渣、沼液及經處理后的污水等)經現場認定完全農田利用。
四、干清糞+糞便直接農業利用模式。規模化養殖場(小區)采取干清糞方式,建設廢棄物儲存設施(糞便堆漚、污水、尿液存儲氧化),無污水排放口,糞便、污水/尿液經現場認定完全農業利用。
五、干清糞+糞便生產有機肥模式。養殖場(小區)采取干清糞、糞便全部生產有機肥,且無廢水排出。
六、墊草墊料+墊料農業利用模式。規模化養殖場(小區)墊草墊料鋪地養殖畜禽,無污水排放口,墊草墊料堆肥農業利用。
七、干清糞+糞便生產沼氣模式。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無污水排放口,采用糞污“厭氧發酵—(發酵后固體物)好氧堆肥工藝”,沼液、沼渣完全農業利用。
八、室外發酵床模式。豬舍糞尿經收集后,通過污泥泵輸送至發酵床,添加生物菌種,通過翻耙進行好氧厭氧處理,發酵腐熟,生成有機肥,還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