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1337637/2021-34236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農業、畜牧業、漁業 發文單位: 咸寧市農業農村局
名 稱: 關于對市五屆政協五次會議第091號提案的答復 發布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1-10-15
尊敬的章冰委員:
您在市政協五屆五次會議上提出的第091號提案《關于加強西涼湖湖泊治理的建議》,我局已收悉,感謝您長期以來對西涼湖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局對您的提案進行了認真研究,認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客觀地指出了西涼湖治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們正在采取各種有效的措施,加強湖泊保護、改善湖泊生態環境來推動西涼湖水域治理工作。
一、組建專班,制定流域治理規劃。
2020-2021年,經市政府審批同意,由市水利湖泊局河湖長制辦公室下發了《西涼湖流域水環境治理實施方案》、《西涼湖示范河湖建設方案》和市生態環保局下發了《西涼湖水生態環境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相應的治理專班,隨著流域治理領導體制的明確,防治規劃的通過,流域的治理和保護長效機制正逐步建立,工作已步入科學化、規范化的軌道。
二、加強西涼湖水生態環境治理
當前市直環保部門采取了系列措施加強西涼湖流域水環境監管,改善水環境質量。一是實施西涼湖排口排查。聘請第三方機構對西涼湖排污口進行“拉網式”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湖泊基本情況,入湖排口參數、流量、水質等,采用人員實地徒步踏勘,船舶和無人機航拍、智能機器人探測、檢查井調查等排查技術手段,實現排查無盲區、無死角,于2020年12月份完成西涼湖排污口排查工作。二是加強西涼湖流域企業環境監管。環保部門采取例行檢查、突擊檢查、重點抽查、明查暗訪等形式,確保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達標排放。三是實施了水污染防治規劃、河湖整治工程。開展西涼湖流域沿湖企業環境污染隱患排查,完善西涼湖周邊農村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建設,加大了重點水域的綜合整治力度,確保了主要斷面水質達到功能區劃要求。四是積極謀劃實施水生態環境治理修復項目。爭取更多上級資金用于西涼湖綜合治理,目前已入儲備庫項目1個,總投資2.9億元。
三、開展立體宣傳,凝聚社會共識。西涼湖已于2018年4月實施全面禁捕政策,我們充分利用電視、廣播滾動播放宣傳禁捕政策、法律法規;執法人員及護漁員走村入戶,通過發放通告,懸掛橫幅、村村響、微信群等方式,積極開展禁捕宣傳;公安機關和轄區派出所聯合漁政、市場監督管理局、環保等部門聯合行動,對轄區內的水產交易市場、餐飲場所等開展拉網式排查,在轄區張貼宣傳資料,逐一上門宣傳禁捕政策;針對非法捕撈嚴重的村組進行重點宣傳18次,與鄉鎮、村組干部及派出所干警一起對重點人員進行西涼湖禁捕及保護政策的宣傳、與市檢察院的普法干部一起到神山鎮西涼村、新街鎮三畈村開展普法宣傳和以案釋法,結合相關案例向群眾宣傳非法捕撈的危害和法律后果,相關活動在咸寧電視臺、嘉魚電視臺、赤壁電視臺、云上咸寧、人民法制網等媒體上進行報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營造了“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濃厚氛圍,極大地震懾了各類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
四、抓精準執法,加強非捕打擊
為抓好西涼湖的禁捕工作,做到全面覆蓋,不留死角,我們切實有效的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開展常規巡湖執法。借力監控平臺技防24小時全覆蓋特色,科學調度執法力量,西涼湖綜合管理執法局的執法人員及三縣市的巡湖人員常態化開展制止非法捕撈行為和查處非捕案件,做到天天有人巡查,時時有人監管。二是聯合打擊。與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執法支隊及咸安、嘉魚、赤壁市的農業執法大隊及當地的派出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2020年17次,2021年截止6月份8次,對非法捕撈保持高壓嚴打態勢,確保禁捕實效,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端午節等節假日都組織開展了聯合執法行動。三是組織開展專項行動。截止2021年6月底,西涼湖綜合管理局和三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相繼開展了“1101””清風行動”“集中銷毀禁用漁具”“打擊違規釣魚專項行動”等行動。2020年-2021西涼湖綜合管理執法局與護湖員、相關單位在常規執法及各種聯合執法及專項行動中共清理地籠網6200余條、絲網1900余條,全部進行了銷毀,收繳“三無船只”56艘、釣具64根,處理案件42件,移交公安機關案件9件,檢查農貿市場16個次,餐飲單位6家,經營門店12家,始終保持打擊非法捕撈行為的高壓態勢。
五、抓有害水生植物治理,減少有害植物污染
為加強水葫蘆等水上植物污染治理,我局協調督促三縣(市、區)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周邊群眾人工船只打撈、專業機械打撈以及巡湖員保潔員常態化打撈方式清理有害水生植物,至2021年6月,近萬畝有害水生植物被清理,確保了西涼湖有害水生植物的有效治理。
六、抓湖泊科學管控,確保湖區生態系統治理
我局按照《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和有關規劃安排,邀請中國科學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對西涼湖生態環境系統“尋醫把脈”,制定《咸寧市西涼湖水生態修復與保護規劃》(2021-2025),為改善湖泊生態環境,實現湖泊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提供了基礎性條件。
對于您提出的關于西涼湖清污除草和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利用枯水期,用機械將湖中的污泥排除,達到治標又治本的目的。這個方法是好,但西涼湖面積大,就算只是清理部分地方,清污的工程量也是非常大的,在沒有國家資金投入的情況下,地方財政可能暫時也沒有那么多的錢來做這件事,但我們一定會盡力向上級爭取項目資金。
二放養大規格的草魚,以魚除草,相較人工除草事半功倍。草魚做為草食性魚類,對于水草豐盛的的水體,是能達到以草養魚,改善水體生態環境的作用。但是西涼湖由于多年的圍網養殖和過度捕撈,導致魚類資源減少、生境退化、水體富營養化,水中的有益水草并不多,現在盲目的放大規格草魚,會使凈化水質的有益水草生長緩慢,不利于整個水域水體的改善。現在我們打撈的是破壞生態的外來有害優勢種水葫蘆,魚類有一個休養生息的過程,后期我們會根據中科院水生所給我們做的水生態修復方案來合理的進行增殖放流調整魚類群落結構,達到以魚控草的目的。
三春季放水、拆除湖圍堰。西涼湖的水位一直都是由水利部門根據天氣情況在控制,在保證西涼湖生態水位的前提下,水利部門會合理進行調控。關于拆除圍堰的事情,根據省市文件的有關要求,西涼湖對列入退垸還湖范圍的伯良湖和白堪湖都已全部完成退垸還湖任務。同時《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規定,湖泊已經被圍墾或者筑壩攔汊的,應當按照湖泊保護規劃,逐步退圩還湖。另外,省政府《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湖泊保護與管理的實施意見》規定,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實施退田還湖、退漁還湖等措施。今年我們在按照市政府“整個沿湖,人要退”的有關要求,對保護區范圍內的面積進行摸底,后期可能會根據需要逐步對部分漁池和圍圩進行還湖。
四西涼湖管理局要加強執法力度,加強對管理干部責任制的建立,不能出現照顧關系而視而無睹,不聞不問,建立民主監督,設立評分考評制度。這個建議非常好,我們將把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是否公平公正公開納入年終考核指標中,以民主監督促懶政執法、選擇性執法。同時我們也根據在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采取輪崗值班、回避制度和舉報制度。具體方法是東、西保護站二個站點的執法人員每二個月輪換一次,避免由于長時間在一個地方熟人多了產生執法不嚴和執法不公的情況發生;對于執法人員是本地人或者是親戚熟人多的,采取回避制度,不在本地執法、不告知聯合執法或專項行動的時間、不參與開展的執法行動,以達到執法的公正和嚴明;對于有舉報反映執法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的個人,將根據舉報事實和證據查實后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的處理,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五扶持成立民營公司參考管理,以承包或總發包形式采購服務業績考評。西涼湖保護區的管理部門是西涼湖綜合執法管理局,管理的業務部門還有農業農村局、水利湖泊局、生態環保局、林業局等其它相關部門,屬地管理是三縣市區的政府,現在保護區聘請的巡湖員和護湖員都是由咸安、赤壁、嘉魚三縣市區政府各自出錢聘請的,由農業部門、水利部門和屬地政府參與管理;湖區水葫蘆的治理項目就是由我們扶持起來的當地退捕漁民組織的民營公司來參與打撈的。今后,根據西涼湖生態修復與利用的需要,我們會因地制宜,吸納更多的沿湖的退捕漁民來參與湖區的管理。
下一步,我們將根據省、市關于湖泊保護和治理工作的相關部署,針對西涼湖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健全完善聯動執法機制,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為改善西涼湖水環境打下堅實基礎。
感謝您對西涼湖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咸寧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7月15日